明確了!個人銀行賬戶進賬多少會被查?稅務局重磅案例!
目前有不少企業(yè)為了少繳稅,就試圖利用私人賬戶來“避稅”。
在這里,小編可以告訴這些企業(yè),2018年的稅務稽查,不僅要查公司的賬戶,更會重點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的個人賬戶!
一旦被稽查,補繳稅款是小事,還要繳納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構成犯罪的,更是要承擔刑事責任!

什么是大額支付?
根據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大額交易為:
(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fā)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fā)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四)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fā)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累計交易金額以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支出單邊累計計算并報告。
另外,銀行發(fā)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客戶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案例一
北京市通州區(qū)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向北京創(chuàng)四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通州國稅稽查局對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銀行和興業(yè)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進行檢查,發(fā)現以上兩個賬戶均是用于收取客戶匯入的購貨款。
處罰決定:對公司少繳增值稅377,286.46元、企業(yè)所得稅101,515.75元分別處以0.5倍的罰款,金額合計239,401.11元。本來想“避稅”,結果被追回稅款不說,還倒貼了23.9萬罰款,更重要的是影響以后的企業(yè)信用等級,得不償失!
我的女王叫萌萌:呵呵。。。很多公司收入不入賬,都入老板個人賬戶了。
李守勤會計師:公司的收入放入老板自己的口袋里,這是中小企業(yè)普遍的現象,公布的收入只是冰山一角。
大白說會計:以后這種情況確實要小心了,不要做違法的事情,自由才是世界上最貴的東西!
越后之鳳:這不叫有限公司,叫無限公司了,稅務有什么權利查私人賬戶。
案例啟示:
權利來自于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有限是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而不是國家行政機關對你的監(jiān)管有限,根據征管法規(guī)定,稅務機關可以檢查從事生產經營的涉嫌納稅人的銀行存款賬戶,包括納稅人存款賬戶余額和資金往來情況。
今年國稅金稅三期啟用以來,好多沒有發(fā)生真實業(yè)務,而是從朋友公司或者直接從市面上買回來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抵扣銷項稅額的都紛紛被國稅的金三稅務系統排查出來了,從而要求企業(yè)做進項轉出。由此要補交稅款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企業(yè)為數不少。
有些地方參考行業(yè)利潤率來定企業(yè)稅負,把稅負標準化,凡是不達標的一般納稅人,請明年補稅,而且是按指定金額補稅,不補?嚴查!
每月你網上報送的數據成為稅務評估、稽查案源的來源,千萬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只要金三檢測出動態(tài)數據比對不對,稅負率偏低,系統會自動預警。
在這里,小編再次提醒企業(yè)負責人和財務,企業(yè)節(jié)稅應采取合法合規(guī)途徑,杜絕稅負預警和稅務稽查!
馬小兔兔兔兔兔:論金三的威力那是剛剛的,最近稅務局擠滿了抱著賬去解釋進項銷項的,我目前見了一個企業(yè)是罰款三十萬。這么強大的功能趕緊都出來這樣做財務的心就不累了。
許克安:如果沒有發(fā)生真實業(yè)務,千萬不要從外面購買進項票抵扣。
大白說會計:“金三”系統很強大!假如沒有真實業(yè)務,真的不要再找發(fā)票抵扣了,“金三”系統一定會比對出來一張都跑不了,當初抵了多少就得補交多少稅!還有滯納金和罰款,嚴重的還有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2018年1月1日起,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自然人稅收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標志著地稅部門的管理對象從以單位納稅人為主向單位納稅人和個人納稅人并重轉變,標志營改增之后地稅部門終于要發(fā)威啦!

其中這個條例,幾個新提法非常明確:按照收入和資產分為高收入、高凈值自然人納稅人和一般自然人納稅人。
各級地稅機關要積極拓展跨部門稅收合作,完善自然人稅收共治體系,實現信息共享。其中最主要的合作就屬于稅務和銀行的合作了,這個震懾作用和征管效果可能大幅提高!

案例二
老板與控制公司資金頻繁交易被稅務調查
2017年6月,眉山市某商業(yè)銀行依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向眉山市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提交了一份有關黃某的重點可疑交易報告。眉山市人民銀行立即通過情報交換平臺向眉山市地稅局傳遞了這份報告。
黃某在眉山市某商業(yè)銀行開設的個人結算賬戶,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間共發(fā)生交易1904筆,累計金額高達12.28億元。這些交易主要通過網銀渠道完成,具有明顯的異常特征。(這個老板2年操作1904筆,金額這么高,這個企業(yè)出納也夠累的)
其賬戶大額資金交易頻繁,大大超出了個人結算賬戶的正常使用范疇。其賬戶不設置資金限額,不控制資金風險,不合常規(guī)。
黃某本人身份復雜,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個人賬戶與其控制的公司賬戶間頻繁交易,且資金通常是快進快出,過渡性特征明顯。(其實現實中大多數企業(yè)老板私戶都是這么操作的)
最終稅務查出來黃某2015年從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紅利所得2億元,未繳納個人所得稅4000萬元。
案例啟示:
1現在個人賬戶大額和可疑交易銀行稅務將共享信息!
為什么銀行現在要跟稅務合作打架大額可以交易呢?
因為國辦函[2017]84號這個重量級文件,明確了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國務院銀行業(yè)、證券、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組成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工作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部門發(fā)現異常,互相分享信息。因為之前稅務掌握私人賬戶資金變動是非常困難的,現在變得越來越容易!
2法人和公司賬戶頻繁資金往來風險增大!
其實根據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稅務雖然有權查詢個人和企業(yè)銀行賬戶,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執(zhí)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是從2018年開始,各地金融機構與稅務、反洗錢機構合作勢必加大,到時候,老板私人賬戶與公司對公戶之間頻繁的資金交易都將面臨監(jiān)控。
3虛開發(fā)票路子徹底堵死!
為什么還和虛開發(fā)票有關系呢?因為目前主流的虛開發(fā)票的方式往往是高開發(fā)票扣除手續(xù)費后流回公司老板私人賬戶。以后這些異常的資金交易被監(jiān)管之后,虛開發(fā)票的資金流水落石出!似乎虛開發(fā)票走到盡頭!
4公司偷稅必然遭到嚴查!
公司偷稅的一貫伎倆往往也是公司收入頻繁流入老板個人賬戶,這樣似乎天不知地不知的就偷稅了!
稅務和銀行沒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稅務的稽查手段有限。但是現在可能在稅務局拿到銀行的數據就已經大體發(fā)現企業(yè)偷稅的鏈條了!

2018年這6類稅務風險劇增!
1虛開發(fā)票將清算
稅務已經打造了最新稅收分類編碼和納稅人識別號的大數據監(jiān)控機制,今年可能將有更多企業(yè)因為歷史欠賬虛開發(fā)票被識別出來!
2高收入個人所得稅將面臨嚴格管控
今年中國將參與涉稅信息交換,高工資、多渠道、多類型收入的將面臨嚴查!
3股權轉讓稅務政策面臨變數!
之前中國各地熱火朝天的合伙基金的避稅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為目前其實股權轉讓這一塊個稅已經明確了,有些地方執(zhí)行出現了偏差,必須清理和改正!
4新業(yè)態(tài)征稅將有大進展!
之前北京地稅查處的某直播平臺主播個稅巨額補稅案就是一個經典案例,中國沒有業(yè)態(tài)不再稅務監(jiān)管范圍之外!目前稅務監(jiān)管沒有法外之地!

再次提醒:不聽會計勸阻,繼續(xù)以上違法行為的公司和企業(yè),最好盡早告辭!會計也是有家有室的,操著賣白粉的心,拿著賣白菜的錢,誰又容易了?